2017-10-16 17:42:24 张家界人事考试网 //hn.huatu.com/ 文章来源:永定区人民政府
根据《2017年永定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规定,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资格复审对象,在招考职位的报考人员中按照招考计划与考试人员1∶2的比例(其中,永定区电子政务办新闻采编岗位按招考计划与考试人员1:3的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二、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资格复审时间为10月19日(星期四)、10月20日(星期五),资格复审地点为永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区治大院东楼1202室)。
三、资格复审需要提交的材料
1.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及职位规定需要提供的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报考职位有户籍要求的,需提供本人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4.委培或定向培养人员,需提供委培或定向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四、注意事项
1.考生需亲自参加资格复审。确因特殊原因本人不能到现场参加资格复审的,可委托其他人员提交材料代为审查,代为审查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2.考生提供资料应真实、完整,与报考职位要求相符合,与报考时填写的信息相符合。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和要求的,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3.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资格审查,不得进入面试。
五、递补
因报考人员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而形成的面试人员空缺的,在该招考职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人员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递补人员名单不另行公布。
附: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张家界市永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0月16日
附件:资格复审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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