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充实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队伍力量,张家界市公安局决定启动2017年空缺警务辅助人员补充招聘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17年计划招聘警务辅助人员71名,其中张家界市经济开发区招聘10名。具体的招聘职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张家界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职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警务辅助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2年7月1日至1999年6月30日出生,有特殊岗位要求的除外),现在张家界市公安局局属单位工作的临聘人员,工作年限可以作为放宽年龄的年限(最多不超过5年);
(四)勤务辅警应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文职辅警应具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
(五)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优秀退伍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聘用;
(六)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符合招聘条件:
1、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因违规违纪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家庭成员或直系亲属严重犯罪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其他不符合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情形的。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7年7月20日至 7月24日(星期六、星期天除外)。
(二)报名地点:张家界市公安局一楼大厅(前栋)。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现场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初审和身高测量,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考生可自行在张家界公安信息网(www.zjjga.gov.cn)下载报名表(见附件2)。
(三)报考要求
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职位资格条件,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报名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所取得的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彩照2张。报考文职类岗位的人员(新闻舆情中心专业岗位除外)需提供近三年参加张家界公务员考试笔试入围的相关证明(以到市人社局查询结果为准)。凡材料不齐不实,或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和要求的,不具备报考资格。
四、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一)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参照人社部发〔2011〕48号《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体能测试项目为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
2、体能测试合格后方可参加计算机技能考试及面试(新闻舆情中心岗位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参加体能测试)。
3、体能测试时间:2017年7月27日上午7时(星期四)
4、体能测试地点:张家界市民族中学体育场
(二)计算机:
1、报考文职类辅警及报考指挥情报中心、侦查实战中心、治安防控中心的勤务类辅警须参加计算机考试(新闻舆情中心岗位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专业考试);报考监管中心、交警一大队、二大队及张家界市经济开发区勤务类辅警岗位的人员,体能测试合格后直接进入面试。
2、参加计算机考试内容随机调取。主要测试考生计算机应用和管理及常用办公软件的使用水平等。
3、计算机考试的时间:2017年8月1日(星期二)
4、计算机考试地点:张家界市公安局警官培训中心(刑家巷武警教导队院内)。
(三)面试
1、参加计算机考试的考生按1:3比例进入面试,面试设2道考题,时间为5分钟。主要测试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分析理解能力和逻辑思维能力。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成绩计算
计算机及面试成绩分别以100分制计。参加计算机(专业)考试人员的综合成绩=计算机(专业考试)成绩×0.5+面试成绩×0.5。不参加计算机考试人员,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六、体检
(一)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参加计算机考试(专业考试)和面试人员的综合成绩相同的,按计算机考试成绩确定排名,只参加面试考试的考生成绩相同时,按体能成绩确定排名。如有体检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二)体检参照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2010〕19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和人社部〔2010〕82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执行。
(三)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政审和考察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2016试行)》及相关政策和拟聘用职位的要求,对合格对象进行全面政审和考察。
八、相关待遇
(一)报考交警直属一大队、二大队、监管中心勤务辅警岗位人员的月基本工资为1200元,报考其他岗位辅警人员的月基本工资为1500元。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发放月基本工资的80%。警务辅助人员按照层级发放层级津贴;
(二)警务辅助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待遇;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从警务辅助人员工资中代扣代缴;
(三)试用期满,按月度和年度考核的等级,给予相应的考核奖励;
(四)警务辅助人员每月加班补助、值勤津贴据实发放,伙食补贴享受用工单位民警同等待遇;
(五)警务辅助人员享有国家规定的休假、休息的权利。
九、本公告及相关事宜由张家界市公安局政治部负责解释。
联系人:刘警官,联系电话:0744—8248094,18874487688
附件1.张家界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职位信息
附件2.张家界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
张家界市公安局
2017年7月19 日
(编辑:hnhuatu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