桑教通〔2016〕58号
桑植县2016年初(高)中起点本科层次职校
教师、农村中小学教师和专科层次特殊教育教师、幼儿园教师、农村小学男教师公费定向培养
工作实施方案
各相关中小学,县直相关学校,督学工作站: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教育均衡发展,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高中起点本科层次农村小学教师、职校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发〔2016〕21号、22号)和关于做好2016年初中起点本(专)科层次农村初中、小学、特殊教育、幼儿园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发〔2016〕23号、24号、26号、27号、28号)文件精神,报请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2016年定向培养52名本科层次中小学教师(其中高中起点5名职校教师和12名小学教师;初中起点5名初中教师、30名小学教师)和17名初中起点专科层次教师(其中7名农村小学男教师、8名幼儿园教师和2名特殊教育教师)。为做好定向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以向贤良局长为组长、其他党委成员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以杨年辉副局长为组长、朱先怀、刘春莉、田贵平、向延华、郭俊炎、刘世勇为成员的工作小组,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教育局师训站,朱先怀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招生计划与培养学校
今年全省初中起点本科层次农村初中教师招生计划为800人,我县计划招生5名,其中汉语言文学2名、数学与应用数学2名、英语1名,培养工作由衡阳师范学院承担;全省初中起点本科层次农村小学教师招生计划1500名,我县30名,其中汉语言文学8名、数学与应用数学9名、英语6名、音乐学2名、体育教育3名、美术学2名,培养工作由湖南第一师范学院承担;全省初中起点专科层次幼儿园教师招生计划352名,我县8名,培养工作由长沙师范学院承担;全省初中起点专科层次农村小学男教师招生计划200名,我县7名,由湖南省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承担;全省初中起点专科层次特殊教育教师招生计划65名,我县招生2名,由长沙职业技术学院承担。以上均为普通招生计划。全省高中起点定向培养职校教师招生计划336名和小学教师招生计划500名,我县职校教师5名(应用电子技术教育1名,由湖南师范大学培养。车辆工程1名,由湖南农业大学培养。数控技术应用与模具制造技术1名由湖南科技大学培养,以上均为普通高考招生计划;电子电器应用与维修1名,由湖南师范大学培养,汽车运用与维修1名,由湖南农大培养,以上均为对口招生计划)和小学教师12名(文科5名、理科7名,由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培养)。高中起点的招生工作按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执行。
三、培养目标和学制
培养热爱教育事业、基础知识宽厚、专业知识扎实、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实施素质教育和一定教育教学研究及管理能力的本科层次中小学(职校)教师和专科层次小学教师、幼儿园教师及特殊教育教师。
学制:高中起点职校教师和小学教师4年;初中起点本科层次中小学教师6年、特殊教育教师、幼儿园教师5年;专科层次农村小学男教师5年。
四、培养模式
初中起点本科层次农村中小学教师采用二·四分段培养模式。学生入学后前2年注册中职学前教育专业学籍,中职阶段修业期满,成绩合格者由湖南第一师范学院颁发中职层次学前教育专业毕业证书。同时,参加当年普通高校对口招生考试,考试成绩达到省当年划定录取分数线的,经正式办理高考录取手续后升入本科层次学习4年,招生计划纳入当年全省普通高校本科招生计划。本科修业期满,成绩合格者分别由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和衡阳师范学院颁发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
参加了对口升学考试,成绩未达到省当年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而未升入本科层次学习的学生,原签订的公费定向培养协议书终止,不再进行后续阶段培养,自谋职业。
特殊教育教师、幼儿园教师和专科层次农村小学男教师实行综合培养,学制为五年一贯制专科, 专科修业期满,成绩合格的分别由长少职业技术学院、长沙师范学院和湖南幼儿教师高等专科学校颁发专科毕业证书。
高中起点中职专业课教师采用本科院校会同有关高职院校和企业联合培养的模式进行。本科学制四年,人才培养方案由本科院校与高职院校共同制定,原则上第一、二学年由相关高职院校负责培养,第三、四学年由本科院校负责培养。修业期满,成绩合格者,由本科院校颁发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五、选拔条件
(一)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品行良好,遵纪守法,志愿从事农村中小学教育、特殊教育、职业技术教育以及幼儿教育事业,本科毕业生在本县农村中小学从事教育工作不少于8年,专科毕业生在本县农村小学、幼儿园以及特殊学校从事教育工作不少于5年。
(二)桑植户籍,且入住时间满三年以上(2013年6月21日前)。
(三)2016年应届初中毕业生。
(四)初三毕业会考七科总分不低于本年度桑植一中高中录取划线分数。
(五)身体健康,相貌端正,无身体残疾,无传染病和精神病史。
(六)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普通话较好。
(七)高中起点考生填报小学教育专业的高考成绩达到我省本科二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填报中职专业普通高考招生计划的考试成绩达到我省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填报中职专业对口招生计划的考试成绩达到相应专业门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截止2016年8月31日,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94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
(八)初中起点报考学生,截止2016年8月31日年龄未满18周岁(1998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
六、选拔程序
(一)报名。
1.各中学要广泛宣传招生计划和专业方向,公开政策,在学生自愿的前提下,组织成绩优秀的学生,由学校统一到县教育局师训站报名。报名时要按招生报名登记表(见附件3)和报名登记花名册(见附件4)栏目如实填写相关信息。考生报名登记表由学校双面印制。
每个考生主要在我县确定的招生专业,如初中语文、数学、英语;小学语文、数学、英语、音乐、体育、美术;幼儿教育;特殊教育;农村小学男教师(限男生报名)等方向内选报好1个“直接志愿”(初中教师、小学教师、幼儿教师、特殊教育、农村小学男教师不能同时报)和1个“服从志愿”;直接志愿是音、体、美,服从志愿不能报其它艺体2科,“服从志愿”非特殊情况不作考虑。志愿乡镇待综合测试后按照成绩排序情况确定,排名靠前者优先选报(见附件3)。
2016年6月21日前各初中有关学校统一将报名登记表、花名册以及报考学生的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交县教育局师训站,同时将花名册电子档格式与基教股的初三考务花名册保持一致,上传至QQ邮箱(632412080@qq.com),上报志愿不许更改,逾期不补报。
2.高中计划由一中、四中、贺中和职校广泛宣传,组织好考生在提前录取批次志愿栏中填报相应教育专业。填报志愿的时间及要求按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规定执行。填报志愿结束后的2天内,所有考生(含异地高考的考生)应持本人户口簿到县教育局进行户籍确认,户籍确认的组织工作由县教育局师训站进行;户籍确认工作结束后,由师训站将考生的户籍情况及时反馈给有关招生学校。
(二)初选。县教育局在审查各校推荐学生报考资格的基础上,根据考生直接志愿的专业方向,依据中考成绩(政治、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历史七科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数和规定比例(其中初中语文、数学、英语3专业方向的比例为1︰2;音乐、体育、美术教育3个专业方向的比例为1︰3;特殊教育比例为1︰2;农村小学男教师、小学语文、数学、英语以及幼儿教育的比例为1︰1.5)确定初选人数(如按比例计算时,结果遇有小数一律余进)参加综合测试和面试。
初选确定的考生名单在县教育局公示栏公示3个工作日后报市教育局审核。市教育局审核后,报省教育厅教师工作与师范处备案。
(三)体检。凡参加综合测试的学生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相关费用学生自理。
(四)综合测试。由张家界市教育局和湖南第一师范学院、衡阳师范学院联合组织实施。综合测试时间为7月15日(上午9:00—11:00),综合测试后,接着面试,地点待定。专科层次农村小学男教师、特殊教育教师和幼儿教师专业面试时间为7月16日,地点待定。
本科层次考生综合测试采取笔试和面试两种方式进行。
1.笔试。主要测试考生所掌握的初中阶段文化知识及运用能力。笔试采用闭卷方式,时量为120分钟。测试内容涵盖语文、数学、英语3个学科(课程),满分为100分,语文、数学、英语三科的分值分别占总分的40%、40%和20%。
2.面试。主要考察与考生从事教师职业所需的基本素质和发展潜能。
志愿报考语文、数学、英语、音乐、体育、美术6个专业方向的考生,面试内容为教师发展潜质测试(必测)和特长展示两部分。潜质必测部分包括仪容举止、五官四肢、动作协调、语言表达、身体素质5个方面;特长(音乐、体育、美术)展示由考生自愿申请;直接志愿为音乐、体育、美术3个专业方向志愿的考生,不需申请特长展示;面试结论为“合格”或“不合格”。
高中考生面试由承担培养任务的院校与张家界市教育局共同确定,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面试结论为“合格”或“不合格”。
特殊教育、幼儿教育和农村小学(专科)男教师专业发展潜质测试(面试),满分为100分,计入录取总成绩。
3.专业测试
直接志愿为音乐、体育、美术3个专业方向的考生,需进行专业发展潜质测试,主要测试音乐、体育、美术3个专业方向考生所具有的本专业基本素质和发展潜质,满分为100分,计入录取总成绩。
(五)考生总成绩计算办法。
考生总成绩由中考总平均分(考生中考总成绩÷所含科目的满分之和×100)、综合测试笔试成绩、综合测试教师发展潜质测试成绩构成。
1.语文、数学、英语3个专业方向的考生的总成绩为中考总平均分(权重为0.5)、综合测试笔试成绩(权重为0.5)两项之和。
2.报考音乐、体育、美术3个专业方向的考生总成绩为中考总平均分(权重为0.4)、综合测试笔试成绩(权重为0.3)、综合测试专业发展潜质测试成绩(权重为0.3)三项之和。
3.报考幼儿教师专业、特殊教育和专科层次农村小学男教师考生总成绩为中考总平均分(权重为 0.7)和面试成绩(权重为 0.3)之和。
(六)预录。根据总成绩排序按计划数确定预录名单,预录学生与县人民政府签订《公费定向培养协议书》。 7月26日前将预录取分数汇总表和预录学生名单,预录学生《报名登记表》1份、《体检表》1份、《公费定向培养协议书》一式4份装袋报送市教育局。
(七)审核。省教育厅对市教育局预录情况及预录学生名单进行全面审核。审核结果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如无异议,省教育厅正式下达公费定向师范生新生名单。
(八)录取。培养院校根据省教育厅的审核结果,正式录取新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七、相关政策
(一)公费定向师范生毕业后到签订协议的农村中小学、幼儿园、特殊学校任教时间均不少于8年(专科不少于5年);
(二)公费定向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学费、住宿费、军训服装费和教材费免缴,其所需费用由省财政承担;并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奖、助学金等资助政策,在资助政策规定的范围内与其他在校生享受同等待遇。
(三)公费定向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一律不得转学或转专业方向。
(四)公费定向师范生在协议规定的服务期内,不得脱产攻读研究生,但可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五)未能履行协议的公费定向师范生,要按规定退还所享受的公费教育费用并缴纳违约金。县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公费定向师范生的履约管理,建立诚信档案,公布公费定向师范生的违约记录,并将违约情况记入人事档案,负责管理退还公费教育费用和违约金。
八、工作纪律
各校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政策宣传到位,严格遵守纪律,按程序办事,确保培养对象选拔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凡在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一经查实,严格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追究责任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
附件:
1.2016年桑植县农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表
2.桑植县2016年农村中小学教师(含幼教、特教、职教)定向培养计划分配表
3.桑植县2016年初中起点本、专科层次农村中小学、特殊教育、幼儿园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报名登记表
4.桑植县2016年初中起点中小学教师(特殊教育教师、幼儿园教师)公费定向培养招生报名登记花名册
5.教师发展潜质测试办法
桑植县教育局
2016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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