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3-03 09:58:11 张家界人事考试网 //hn.huatu.com/ 文章来源:互联网
为进一步树立和落实重视基层的选人用人导向,改善乡镇领导班子结构、吸引优秀人才扎根基层建功立业、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根据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关于认真做好从乡镇事业编制人员、优秀村干部、大学生村官中择优选配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工作的通知》(湘组〔2016〕9号)及市委关于乡镇党委换届工作的有关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拟从乡镇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优秀村干部及大学生村官(以下简称“三类人员”)中择优选配25名人员担任乡镇领导班子成员。
一、择优选配的数量和资格条件
(一)选配数量
共计选配25名,其中面向乡镇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选配8名;面向优秀村干部选配8名;面向大学生村官选配9名。
(二)资格条件
“三类人员”人选应当具备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的德才条件,同时还应具备下列基本资格:
1、乡镇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人选基本资格。在乡镇工作5年以上,现任乡镇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3年以上;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1970年3月31日以后出生)。
2、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人选基本资格。任现职满3年的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常年扎根村里履职尽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或担任村党组织书记或村委会主任3年以上,已考录为乡镇公务员或乡镇事业编制人员。具有中专、高中以上学历;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1970年3月31日以后出生)。
3、大学生村官人选基本资格。全省统一招录的大学生村官;任满1个聘期、担任村“两委”副职及以上职务,考核优秀、实绩突出、群众公认;或具有3年以上农村基层工作经历,且在大学生村官岗位上工作2年以上,现已考录为乡镇公务员或乡镇事业编制人员。
对获得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的先进模范人物,适当放宽年龄、
任职时间。年龄可从45周岁放宽至48周岁以下(1967年3月31日以后出生),任职时间可放宽至2年以上。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列为比选对象:
(1)近五年所负责工作发生重大责任事件的。
(2)乡镇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所负责工作近三年都排在全县后三分之一的;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大学生村官所在村近三年年度目标管理考核都排在本乡镇后三分之一的。
(3)近3年年度考核结果中有被确定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
(4)带班能力不强,本单位或本村事务管理混乱的。
(5)搞拉票贿选等非组织活动或跑官要官的。
(6)存在侵占集体财产、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组织、煽动或参与非法上访的。
(7)工作作风不实,在位不在岗,履行职责不到位的。
(8)受到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纪处分影响使用的,或者有违纪违法行为正在接受调查或处理的。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
二、选拔程序
(一) 发布公告。将比选方案通过慈利县政府公众信息网、慈利党建网、慈利县有线电视台面向社会进行公告。
(二)推荐报名及资格初审。以乡镇党(工)委推荐的方式进行,个人可自愿到所在乡镇党(工)委报名。由乡镇党(工)委对推荐人选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并签署初审意见(乡镇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任职经历需业务主管部门签署意见,编制情况需县编制部门签署意见),初审合格者参与比选。各单位党组织要高度重视,正确把握比选要求,严格资格条件,集体研究后推荐,确保审核真实准确,对于弄虚作假的,将严肃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1、乡镇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以机构编制部门统一核定的乡镇事业编制为准。因2015年乡镇区划调整改革,原乡镇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被调整没有继续任职的,只要符合规定的基本资格,均可纳入选配对象范围。因上级组织借调,时间超过1年的,不列入选配对象范围。
2、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乡镇社区(居委会)党组织书记、社区(居委会)主任可纳入选配对象范围。
3、大学生村官。必须是担任村“两委”副职及以上职务,包括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村“第一书记”、村委会主任、副主任等职务。在大学生村官聘期内年度考核要为称职以上,且至少获得一个以上的优岗。
基层工作时间、年龄、任职时间均截止到2016年3月31日止。
(三)公开比选。比选以笔试结合任职、表彰奖励加分的方式
进行。
笔试采取百分制,按人员类别排序比选。经资格初审参加笔试
的人数与选配职数的比例不低于2:1,达不到比例在征得上级组织部门同意后,由县委研究决定选配职数。
获得表彰奖励的可以加分。奖励加分的具体条件是:本单位或本人获得县级党委政府、市级部门奖励的加1分;获得市级党委政府、省级部门奖励的加2分;获得省级党委政府、中央部门奖励的加3分;获得党中央、国务院奖励的加4分。获得表彰奖励的时间截止到2016年2月29日止。同一年度因同一工作获得的多级表彰,仅计算最高层级的奖励加分。
任职时间较长的可以加分。任职时间加分的具体条件是乡镇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和村党组织书记、村主任任职时间超过3年的,大学生村官任职满1个聘期的,从第四年开始每整年加0.5分。
加分计入笔试总成绩,两项加分累计不超过15分。
(四)资格复审。县委组织部对进入考察环节的对象资格进行复审,复审不合格的取消比选资格。对取消比选资格的出缺对象,按总成绩依次递补,确保考察人选与选配职位比例不变。
(五)深入考察。依据比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类依次确定考察人选,考察人选与选配职位的比例为2:1。由县委派出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实行考察预告制,同时进行民主测评。民主测评优秀率低于70%,且优秀和称职率合计低于90%的,不得任用。充分征求纪检监察机关和综治、卫生计生、信访、经管等部门意见。
(六)体检。按照体检人数与拟选拔职数1:1的比例,依据比选总成绩和考察情况确定体检人选对象。由县委组织部统一组织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若体检合格人数达不到职位人数要求,应从同职位的其它考生中根据比选总成绩和考察情况进行递补。
(七)研究决定
根据考试、考察情况和职位适应情况,由县委组织部研究提出“三类人员”的人选初步名单,经市委组织部预审后,提交县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对县委常委会议决定任用、提名的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八)备案审核
公示后,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将人选名单上报市委组织部基层党建办、公务员办备案审核。对经选举当选的“三类人员”,在国家行政编制限额内按照公务员登记有关规定进行登记。
三、报名及考试要求
(一)推荐报名
推荐报名时间为3月1日至3月2日,报考人员到所在乡镇党(工)委报名填写《报名登记表》(可在慈利党建网下载,需用A4幅面纸张双面打印)一式二份、准备1寸免冠彩照4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乡镇党(工)委将所在乡镇报考资料及报考人员汇总表于3月2日下午5:30前上报县委组织部干部一组。
(二)笔试
笔试时间定于3月4日,报考人员须持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方可参加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组织领导
成立慈利县2016年“三类人员”公开比选工作领导小组,邱初开同志任组长,高靖生、朱法栋、刘坤明、侯铁夫同志任副组长,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编办、县财政局、县公安局、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县农业农村工作局等单位相关人员任成员,具体负责公开比选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决策和指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向强亚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县“三类人员”公开比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整个比选工作的组织实施。
未尽事宜,请登录慈利县政府公众信息网(www.zjjcl.gov.cn)、慈利党建网(www.cldj.com.cn)查询,或致电慈利县委组织部干部一组进行咨询,联系电话:3222324,联系人:李进芳。
(编辑:hnhuatu09)2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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