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7-05 12:02:11 张家界人事考试网 //hn.huatu.com/ 文章来源:华图教育
推荐课程:2013湖南政法干警笔试辅导课程
一、代位继承
(1)代位继承的概念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不适用于遗嘱继承。
我国继承法未对代位继承的代数加以限制,即子女可以代父或母之位,继承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的遗产,孙子女亦可以代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之位,继承曾祖父母或者外曾祖父母的遗产。
(2)代位继承的条件
①被代位继承人只限于被继承人的子女;
②被代位继承人必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③被代位继承人必须未丧失过继承权;
④代位继承人只能是被代位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
(3)代位继承的特征
①被代位人须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子女,这是我国代位继承的前提条件,也是我国代位继承制度的鲜明特征。
②代位继承人不受辈数的限制,亦即代位人可以是被代位人的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曾孙子女、曾外孙子女等,这进一步解释说明了“晚辈直系血亲”的范围。
③代位继承是被代位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中规定的“血亲”是既包括自然血亲,同时也包括拟制血亲,即被继承人的养子女和已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的所生子女;被继承人亲生子女的养子女和已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被继承人养子女的养子女;与被继承人已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的养子女,均可作为代位继承人。
④被代位人未丧失继承权,代位继承人所继承的财产是本应由被代位人所继承的那部分,如果被代位人丧失了继承权,那么相应的代位继承人也不能继承财产。
推荐阅读:华图教育曝光利用学生信息诈骗伎俩
返回《《《更多政法干警备考资料
20000
每日阅读20000+
粉丝20000+
每日转发
华图官方微信
微信号:18173153264
报名地址:长沙市 芙蓉区五一大道新华大厦四楼华图教育
报名网址:
changsha.huatu.com/